來源:甘肅省公航旅集團露營地公司 更新于:2021年04月15日 09時 閱讀:0
國家安全教育日
國家利益 高于一切 國家安全 人人有責
2021年4月15日是第六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動主題為:
“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
統籌發展和安全,
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
營造慶祝建黨100周年良好氛圍?!?/p>
關于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
這些知識你都了解嗎?
先來科普下:
國家安全教育日
01.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怎么來的?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為了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維護國家安全而設立的。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2015年11月,全國國家安全機關向社會發出通告,12339是受理個人和組織發現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情況線索舉報電話。
02.什么是國家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條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03.國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04.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定:本法所稱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的,或者境內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具體有:
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
策動、勾引、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
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其他破壞活動的。
以上這些行為,國家不僅會依法懲治,還要防范和制止!
備豫不虞,為國常道。
增強國家安全意識,自覺維護國家利益;
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
維護國家安全從我做起。
普法小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一章部分內容:
第二條 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第三條 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
山河無恙,你我相安。家是最小國,國是千萬家。
“國泰”才能民安,國家安全不是遙遠的“諜戰片”,而是與我們每一個人、每一個家庭息息相關。
在維護國家安全上,人人都不是局外人、旁觀者,而是人人有責,更需人人盡責。